• 信息索引号:

    11330702002599184P/2021-43970

  • 主题分类:

    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

  • 服务对象:

    农民

  • 体裁分类:

    通告

  • 文件名称:

   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的通告

  • 发布机构:

   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

  • 文件字号:

    婺区农〔2021〕71号

  • 成文日期:

    2021-07-21

  • 公开方式:

    主动公开

  •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:

    GWCD 65-2021-0008

  • 信息有效性:

    有效

  •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的通告

    日期:2023-02-22 16:56:54 来源: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:?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
    分享:
         
  • 政策解读(图解版)
  • 政策解读(文字版)
  • 意见反馈
  • 征求意见
  • 朗读

   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,有效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耕地“非粮化”现象,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保障粮食安全。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4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4号)、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》(浙政办发〔2021〕6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,切实做到六个严禁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,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,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,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,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,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。

    二、坚决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切实做到四个禁止。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,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,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,禁止闲置、荒芜永久基本农田。

    三、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。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,特别要用于水稻生产,确保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,特别是保障水稻、大小麦、玉米、豆类、薯类等农作物种植面积。

    四、坚决遏制增量,妥善处置“非粮化”存量。坚决遏制新增耕地“非农化”和“非粮化”行为,强化监管核查,做到发现一起、制止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对存量的“非农化”、“非粮化”,因地制宜,多措并举,分类依法妥善处置。

    五、开展治理耕地抛荒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耕地抛荒,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,推行抛荒耕地流转。对永久基本农田、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的,全面恢复种植粮食作物;对其他抛荒耕地,坚持宜粮则粮,发展粮食、蔬菜等农作物生产。

    六、严格动态监管监测。各乡镇(街道)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,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,发现问题及时制止、整改,重大情况及时报告。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破坏损害耕地的行为。

    七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   


   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  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

    2021年721日